契約,法律上的意義只需具備「要約」,並且獲得「承諾」,即產生。

因此,當某A跟某B說:「某物X賣你新台幣10元,好不好?(要約)」而某B回答:「好。(承諾)」這時A與B之間即產生一契約。

這個例子中的契約為「口頭契約」,這樣的契約,除了A與B都承認外,很難對第三人證明其存在。

因此現行多數契約為紙本契約,紙本契約的出現,就是為了方便證明以及辨別交易之用。